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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丨桂林税务近期热点问题精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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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7-8 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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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桂林税务订阅号
标题:
热点问答丨桂林税务近期热点问题精选(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g3NDA1NQ==&mid=2247511249&idx=2&sn=075a7b66dc4155025066b3cb85d9a6ba&chksm=fe69b4b9c91e3daf8d005b6311e8da7d084c253dfc41831ba2ea74ccf4100b956d1eb1fccfc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7 17:42
二维码:
-
01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
答:方式一:可以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点击【税费业务】-【个人缴纳社保费】-右下角【我的】-【登录/注册】,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点击【缴费】-找到“城乡居民”模块,点击【城乡医疗自主缴费】/【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输入缴费人信息,确认“经办机构”和“缴费年份”后,选择缴费方式,支付成功。
方式二:可以携带缴费人的身份证和支付费款的银行卡到参保信息所在地的税务大厅进行办理。
0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显示“无参
保登记信息”
答:出现这个提示的原因主要有几点:
1、缴费人未办理参保登记。
2、缴费人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但是未超过1个工作日(24小时),登记信息未传递到税务端。
3、缴费人为在职状态,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因重复参保被停保。
4、入职用人单位时因重复参保被停保过,现在离职了仍然处于停保状态。
解决思路:
方式一:首先核实是否已有工作单位,若由单位缴纳五险,则无需重复参保。
方式二:因重复参保被停保的,告知其无需重复参保、或联系医保部门进行恢复。
方式三:缴费人已经办理参保登记,但是未超过1个工作日(24小时),建议等待超过24小时后再缴费,若仍然无法缴费再来电咨询。
03
如何查询自己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
否已经缴纳
?
答: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菜单进入【个人社保费掌上办】页面;点击底部的【查询】或首页的【我要查询】进入查询页菜单,点击【缴费回单查询】菜单,进入【社保缴费回单查询】页面,确认信息(缴费人信息可修改)无误后点击查询,即可选择对应的缴费时间进行查看。
如已缴款但缴款状态显示为“未缴款”的,可能原因为:
(1)缴款未成功,请缴费人办理缴费事项;
(2)2019年7月1日前按原渠道(人社、医保部门)缴费的记录无法通过税务机关系统进行查询。税务机关从2019年7月1日起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此,如需查询2019年7月1日前按原渠道缴费的记录的,应通过原渠道进行查询。
04
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延期到
什么时候?已经缴纳的可以申请退
费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5号规定:“ 为全力配合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审核工作,经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现将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已经缴纳的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目前暂无文件规定可以申请退费。
05
如何调整数电票开票额度
?
答:(1)发票额度动态调整(以下简称“动态调整”)是指系统依据纳税人发票赋额类别、发票额度使用情况,自动在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对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进行调整。动态调整包括临时调整、定期调增、定期调减。
临时调整是指Ⅲ类或Ⅳ类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的累计金额首次达到月初发票额度80%及以上,或者本次开票金额与当月开具发票累计金额之和大于月初发票额度且不超过月初发票额度120%(或150%)的,系统为纳税人自动临时调增月初发票额度20%(或50%)的发票额度。
定期调增是指对连续6个月每月实际开票总金额均超过月初发票额度的Ⅲ、Ⅳ类纳税人(指触发永久调增当月是Ⅲ/Ⅳ类,且之前连续6个月每月月初赋额类别也为Ⅲ类或Ⅳ类),触发发票额度定期调增。
定期调减是指对连续12个月每月开票总金额均未超过月初发票额度的纳税人,触发发票额度定期调减。
(2)发票额度人工调整包括依申请和依职权调整。
人工调整按照有效期长短分为短期调整和长期调整。长期调整是指没有有效期止的人工发票额度调整,短期调整进一步分为当月调整和指定期间调整。
人工调整有效期内系统不再启动动态调整,但系统月初赋额仍按照纳税人发票赋额类别进行校验。
人工调整有效期过后,或主管税务机关在系统内操作恢复系统动态赋额的次月1日,系统将按照纳税人发票赋额类别情况与调整前的类别进行比对,恢复启动系统动态赋额。
I类纳税人发票额度人工调整上限为5000元;Ⅱ类纳税人发票额度人工调整上限为250万元;Ⅲ类和IV类纳税人人工调整额度可以超过该类别首次初始赋额。
原则上纳税人发票额度以系统自动赋额为准。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等情况需要,系统发票额度动态调整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票额度。
纳税人可通过线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线下(办税服务厅)渠道发起发票额度人工调整。
若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需要调整发票额度的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或【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数据概览】中的“去调增”模块申请。
06
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
答:根据《纳服规范3.0要求》,以下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2、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3、“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注:领取过税款设备和发票的纳税人还需要携带税款设备和剩余空白发票以及公章去税务大厅办理清税申报
*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税务注销
第一步: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个性化办税】→【套餐及组合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下一步】进入套餐资格检查页面,查看【欠税、罚款列表】、【逾期申报列表】、【企业所得税汇总分支机构备案信息】、【其他事项监控】这四个部分中未办结事项,此时需保证您无欠税、处罚、逾期申报、留存结存发票等事项。预检不通过的事项可点击“办理”模块中的红色字体直接跳转办理。
第二步:套餐资格检查通过后,页面弹出提示:“您符合注销即办条件,是否确定注销,如确定将跳转“税务注销即时办理”模块?”此时点击【取消】按钮,接着找到页面最下方的红色“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字样,点击跳转至【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模块,填写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表,填写完成保存后,点击【提交】。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即可办理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
第三步: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完成后,回到【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页面最下方点击【下一步】,进入【当期和注销期应申报税种列表】页面。如当期和注销期存在应申报税种,根据需要选择对应的税种,点击【申报】,则可跳转至对应税种表单填报页面,填写保存报表后,可进行【申报表数据提交】、【实时扣款】操作。
第四步:完成全部申报后,即可到【税务注销即时办理】页面申请办理注销,填写完成申请表后,点击【保存】,进行【档案采集】,完成后提交申请。申请注销后可以到【我要查询】页面中的【办理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待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下载并打印《清税证明》。
07
在自助机申报车辆购置税,扣款未成功
,再次扣款的时候查不到缴费信息
?
答:先在【银行端、POS机缴税凭证处理】模块处理锁定的款项,再通过【申报作废】模块作废对应的车辆购置税申报表,处理完成后纳税人可以重新在自助机申报缴费。
来源:桂林税务
编发:桂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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