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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城税话|车辆购置税相关知识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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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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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7 15: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台城税话|车辆购置税相关知识点(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44944&idx=3&sn=5fdf3ee27540c97c6cfc45dd6594d2a0&chksm=853810a3b24f99b5a581d7776d6361bb4467da0fbf37bb62b844e83dc1614ee410a9b6f375e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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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注: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问: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呢?
答: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台儿庄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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