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92
  • Tax100会员 33334
查看: 763|回复: 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2008〕467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6-19 10: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sfggds/2012-12/20/content_d256943c1e954e859b819cf1a26a3281.shtml
发文单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粤国税函〔2008〕467号
文件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粤国税函〔2008〕467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9-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8〕467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7号)转发给你们,此前省局有关规定与之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