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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心“青”税 热点问答】第五期: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典型咨询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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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7-7 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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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西青税务
标题:
【“青”心“青”税 热点问答】第五期: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典型咨询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NDA0ODM3NQ==&mid=2247517118&idx=1&sn=726f5d2b52ba34c36d5491bf03cd64a8&chksm=ced47da6f9a3f4b0861c432eac786de8fe62f1873681ef9240358597453ab14a8edc8102d53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7 10:44
二维码:
-
Q1
数电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数电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为了符合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习惯,数电票的基本内容在现行增值税发票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在数电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试点纳税人在开具数电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利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数电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Q2
开具总额度和剩余可用额度是什么?
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一)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二)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临时调整或人工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三)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在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Q3
开票试点纳税人蓝字发票开具模块无法修改销售方信息,无法直接填写,如何处理?
纳税人变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完成报告后可在开具蓝字发票时点击“销方开户银行”的栏次的下拉框选择对应银行信息。
如需办理“销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信息变更,建议可由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如需办理“销方地址”及“电话变更”,可由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申请办理。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事项办理】-【登记】-【变更登记】。
Q4
如何交付数电票?
数电票开票成功后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数电发票,也可通过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或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交付方式如下:
(1)点击“邮箱交付”,在弹出页面选择文件格式和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进行交付,如下图所示:
(2)点击“二维码交付”,在弹出页面将二维码展示给购买方,由购买方扫描二维码获取发票,如下图所示;
(3)点击“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下载为XML”,将发票下载到电脑本地,再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给购买方,如下图所示。
编发:天津西青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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