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98
  • Tax100会员 32548
查看: 184|回复: 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3-7-7 13: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滨海税务
标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Tc1NTU4Mg==&mid=2247570128&idx=1&sn=45a859623f2fe726cd517a14fe81cf95&chksm=fd1dd681ca6a5f97e21ef4f7515871c24be2a85505527e66f253cc86dee1f861a61a4b82ca1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6 17:00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现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

二、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三、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四、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6月3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天津税务
编发:天津滨海税务


425_168870840789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