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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审财税]
7月1日起,暂停微信支付!最新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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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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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7-7 13: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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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标题:
7月1日起,暂停微信支付!最新回应来了!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4 06:5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c3MDQ4MA==&mid=2660158779&idx=2&sn=90b3b9bcc0a4c3e0c378d7f667dac7ae&chksm=bdca1f248abd96324821fe64c425938c8d216a5d665fcf8836d8b7bf6d736753c699b28dee3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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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3分钟,学习一个财税小知识
6月29日,
#多所高校停用微信支付#
冲上热搜第一:
有消息称,多个高校宣布停用微信支付,原因是微信支付收取0.6%的手续费。这些高校包括西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周口师范学院、郑州轻工业大学等。
究竟怎么一回事?
7月1日起
多所高校停用微信支付
西北大学发公告称,因腾讯公司微信支付将于7月1日起对校园场景用户进行精细化管理,除收学费外,其它收费均会受到限制并收取0.6%的手续费。为维护师生利益,从6月30日起对校内一卡通用户暂停提供微信扫码支付服务,一卡通校园卡、交通银行APP、云闪付、支付宝等渠道正常使用,望各位师生周知。
手续费太高了!
据了解,微信对收款商户会收取“通道费”,一般为0.6%,对于部分行业会有优惠,如0.2%、0.28%、0.35%等,而此前对于学费等高校场景免收通道费。
针对此事,腾讯官方回复称:针对校园内非盈利性支付场景(学杂费、生活服务等场景)会持续保持零费率的优惠政策。并对高校生活服务场景支付费率问题处理不周,造成大家的困扰,在此向广大学校及师生致歉。
网友热评
还有网友表示:微信支付并非不可替代,回归银行卡吧!现金也挺好的
你怎么看?
我们身为会计,同样会接触到私户、微信、支付宝收付款,其中也存在很多风险,稍不注意也会被税务稽查,该如何规避呢?
警惕!
微信、支付宝收款也会被查!
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且,用支付宝、微信收款易招来4大风险:
一、增值税的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无法抵扣的原因:
(1)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
(2)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
(3)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
(4)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买方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6)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具体原因:
(1)通过微信收取货款,与个人消费记录容易混淆;
(2)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
(3)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
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
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同时微信、支付宝发红包还要注意个税问题,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个税。
四、企业管理风险
经常性的微信转账,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企业内部财务混乱,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温馨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五、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个人收款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央行规定:
(1)个人收款码3个月收款超过2000笔
(2)一年内收款超过80万
符合以上任意条件,都会被认定为“做生意的”
银行系统会将此数据推送给税务,税务系统中,会进行标红处理,可能会进行进一步排查。
可能有哪些处罚?
以个人收款码收款100万,没有报税,且没有升级商户收款码 作为例子,补税及处罚项如下:
(1)补交13%的增值税:100*13%=13万
(2)补交25%的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
(3)补交20%分红个税:(100-75)*20%=15万
(4)罚款0.5倍-5倍
如何合理合法规避?
(1)控制好单个个人收款码的收款额度,快满额或者快达2000笔交易的时候,更换别的个人收款码
(2)找正规会计做账,合理合法报税
(3)升级为商户收款码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款风险巨大
送老板和会计们5点忠告!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一、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二、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三、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四、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五、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人民银行、会计头条。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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