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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小知识丨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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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7-7 1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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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吐鲁番税务
标题:
税种小知识丨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要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yNzQ0Mg==&mid=2247525545&idx=3&sn=8ec09904cce885ff260417d3d2789cba&chksm=97f1f5b4a0867ca250b8c476a5358127470e90c2814b759b3ff0f874bb90c1bed94a2bede0c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6 14:02
二维码:
-
税种小知识
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要点
2019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开始实施,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
车辆购置税之政策要点
”。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方式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1.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3.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4.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5.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6.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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