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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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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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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6 04: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河北税务
标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I4OTI4OQ==&mid=2718490056&idx=3&sn=af5df062f5e15691a0f9183736a25a09&chksm=81767e2eb601f738d7ddf7bf2458c1c519467f2f8179253ef314b3597323eb44a3dbd7a02d2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5 17:14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现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

二、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三、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四、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6月3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编发:天津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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