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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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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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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5 00: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甘肃税务
标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E3NzQ2Mg==&mid=2651084621&idx=1&sn=328e4f779aa3ac18aea3cf9e0b6ef62c&chksm=f7593194c02eb8828603c3177e3fca77c5f20a40f9adefb537a54abfc3b406d0d0ddbc13091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4 09:00
二维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为促进成品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现将符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的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对烷基化油(异辛烷)按照汽油征收消费税。
二、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5号、7号、10号、15号、22号、32号、46号)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
三、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四、对航天煤油参照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发布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6月30日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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