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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纳税申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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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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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4 05: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南税务
标题: 七月纳税申报提醒!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YxNDUwNQ==&mid=2650700539&idx=1&sn=98db3bb17339b8b531b5bb2821eb2d8e&chksm=beff00bd898889abb80d11a39a4c90819c1816803e2717bde04cb3958771ed381d6989d8869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7-03 11:56
二维码: -




7月征期:7月1日——7月17日
(本日历仅供参考,如遇特殊情况,以最新通知公告为准。)


7月1日--7月17日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方式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预缴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详细阅读:
关注!两部门发文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
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变化!7月申报期马上要用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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