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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交流] 【税务稽查】你是怎么被税务稽查的,这些风险点,会计一定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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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0-6-19 05: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递财税信息
交流财税理念
延伸管控思维

金三系统上线后,一批又一批企业被清查的消息频频爆出,这给不少企业经营者敲起了警钟。但如果你的老板还用以前的思维来做事,或是存在以下情况的,作为端老板饭碗的你当面反对或许做不来,那么不妨把这篇文章甩给他。
经营活动真实存疑

税务机关说:
1. 大数据平台下的三方信息来源,可以还原你历史经营活动,从而证明申报的真实性(如提供的水电能耗数据、政府采购数据、银行流水清单等)。
2. 区域同行业经营情况对比,会让你无处遁形,你不能保证所有的同行业都做假账,只要有一家是真实的,那么对不起!
3. 国地税涉税信息共享,你不能保证你所有的申报数据逻辑严密。(如你虚增工资基数,那么个人所得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用是否按规定缴纳等)
4. 当然我们还有其他办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们做不到。
扣除凭证不合规

税务机关说:
1. 如果你用白条、假发票、个人发票或者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等入账,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
2. 如果你编造虚假成本费用,必然导致与你的收入费用配比失衡,通过相应公式,你的收入真实性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3. 如果你将费用进行人为调整(如本应计入当期业务招待费的项目归集于其地明细,如办公费等)一旦发现,税务机关将对你的费用的真实性进行通盘核查。
4. 如果恶意使用假发票,还要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按相关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成本列支真实存疑

税务机关说:
收入成本要配比,非特殊情况微利、平销、低毛利或者倒挂都会被纳入评估重点。
1. 你不能保证你的上游、下游公司终与你保持“统一口径”;同时物流、资金流信息会让你无处遁形。
2. 区域行情与全市行情在大数据下,已经“共通”。你提出的由于市场原因产品价格下降是否“站”得住、“说”得通、“摆”得平。
3. 如果存在“倒挂”,你是否向税务机关进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如果没有申报不得税前扣除。
未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税务机关说:
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是会计利润、而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后的余额,简称“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因此,真实亏损企业也应按要求进项行纳税调整。若未进行调整,会造成在以后年度盈利弥补亏损时多弥补“亏损”,从而少缴纳所得税。
另外,会计制度与税法存在巨大差异,正常情况下,企业如果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项目是比较多的,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未调整或者调整不全,所以你就不要怪税务机关将你纳入评估重点了。
关联交易违背独立原则

税务机关说:
按照税收相关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比如:
1. 是否按规定如实进行关联申报(包括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申报)。
2. 是否利用关联关系的优势,人为将收入、成本、费用在关联企业间进行调整,利用不同企业间的税率差或税收优惠政策少缴所得税。
如果你存在以上行为,转移利润,那么恭喜你,你除了接受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外,还要迎接“特殊”待遇:“特别纳税调整” (俗称反避税调查)。

此外,对于日常工作接触最多的发票环节,会计自身应该也必须对个中涉税风险点特别留意。上文有提及部分,这里再补充几点其他。
日常发票的涉税风险提醒
1. 小规模纳税人抵扣问题
日常的经营活动收取增值税普通发票就行,如果对方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可以的。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有 8 个行业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 纳税人识别号码填写问题
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候,地址电话可以选择不填,但纳税人识别号码一定要填写完整,如果纳税人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这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合格的。
3. 发票税率问题
税率降低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要严格按照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正确的选择发票税率。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在 4 月 1 号之前的,按照原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纳税义务发生在 4 月 1 号以后的,要按照新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企业有大批量按照原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会严查是否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4. 发票盖章问题
开具增值税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加盖公章、财务章等其他章都是不允许的。发票备注栏也要按照规定有需要填写的必须填写完整。
虽然都是些小问题,但现实生活中,因为忽略这些小事,只关注发票金额,完全不管发票内容就随意入账,或是不管发票适用不适用抵扣范围,统统抵扣进项税等操作而引发的税务风险却也屡见不鲜了。提醒大家可别因为一张小小的发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哦......
来源:搜狐财经 转自:税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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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长的黑夜里来蓄积自己
等待灵光闪耀的一刹那
破茧而出
抵达生命的黎明
为财税管
拓荒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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