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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费,您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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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6-30 23: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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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
标题:
生活垃圾处理费,您了解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Y0MzIzMg==&mid=2247596207&idx=2&sn=774b2e56d12980a1b865234e54740629&chksm=fd13f160ca647876f1e385a1d2067cd4f61c5a3e801beeef54103a83a2ea47548ce7644e92f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30 21:31
二维码:
-
咦,为什么每个月除了缴纳水电费、物业费
我们还需要缴纳一笔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什么?怎么征收?
一起来看看吧!
1
基本情况
◆
◆
生活垃圾处理费(原城镇垃圾处理费)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而设立的项目,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在预算管理中列入一般公共预算。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采用焚烧、填埋或者其他技术手段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而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垃圾的清扫、收集和运输费用。
2
征收范围及缴费主体
◆
◆
征收范围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
◆
缴费主体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缴费主体
3
征收标准
◆
◆ 情形一
委托供水企业代收时,用户分为
居民用户和其他用户
两类。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统一我市居民类生活垃圾处理费计费方式的通知)(深发改(2017)1063号):深圳市
居民类
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采用“排污水量折算系数法”计费,收费标准为
0.59元/立方米;
根据《深圳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价管字(2006]75号):
其他用户
按排污水量计收,
每立方米0.27元
(相当于125元/吨)。
排污水量计算规则:一般户按用水量90%计算;以自来水为主要原料的饮料(含饮料、啤酒、纯净水)生产用水按用水量40%计算;市政绿化、市政景观及电厂生产按用水量15%计算;对减免污水处理费但应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用户,根据用户用水量和用水类型,参照以上比例计算。
◆
◆
情形二
对自备水源用户,居民用户按13.5元/户月、其他用户按其实际垃圾产生量125元/吨计收。
4
征收期限
◆
◆
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代征单位或缴纳义务人自行向税务部门按期申报缴纳。对于委托代征的,代征单位应按月结报。申报缴款期限为收费自然月结束后60日内。
5
申报方式
◆
◆
深圳市对一般自来水用户,由税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代收;自备水源用户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福田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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