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906
Tax100会员
32616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上海
›
【云直播回顾】周三云上活动日解读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22
|
回复:
0
【云直播回顾】周三云上活动日解读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复制链接]
上海政策君
上海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34259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积分
34259
发消息
2023-6-30 17: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云直播回顾】周三云上活动日解读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369577&idx=1&sn=16ac9b43f22a98442aed43999b7cf18f&chksm=becf4ab789b8c3a1666ee073497e5f0de93d7b2dcdbe7464c5e6eedd9de8b2854cf5cd4d99a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30 13:32
二维码:
-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效落实,使纳税人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本周三云上活动日为大家带来了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解读直播活动,没有时间参与的小伙伴,一起抓紧“补课”起来吧~
直播回看
1
关注【奉贤税务】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云?税宣】—【直播间】;
2
菜单栏【云?税宣】—【微课堂】。
课件下载
菜单栏【云?税宣】—【微课堂】—【课件下载】
热点问答
Q1
公司取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尚未建设开发,只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吧?
答
: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Q2
请问对于出租房屋屋顶用于广告位、光伏发电等收取的租金,不缴纳房产税。租用的楼宇电梯厅内的广告位收取的租金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答
:
不需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第一条规定:“(一)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楼宇电梯厅内的广告位不是房产构成。”
Q3
是否符合全部从价计征房产税资格,是看以上年全年的出租房产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50%以上为标准来判定么?
答
:
从价计征是企业拥有的自用房产,房产税采用从价计征。
Q4
土地使用证没拿到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答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此可知,是否办理土地证并不是应否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必要前提,只要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用地,就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您对“嗨!小贤”周三云上活动日
有什么好的意见或建议
欢迎大家在本文下方留言
也许下次周三云上活动日的
活动主题就是由你决定的呦~
每周三,我们云端见~
来源: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欢迎您使用智能咨询
方式一
关注
“奉贤税务”
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春风】-【咨询互动】-【在线咨询】
方式二
关注
“上海税务”
微信公众号, 点击【便民办税】-【咨询互动】-【在线咨询】
方式三
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上海税务智能咨询系统】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人社政策
浙江
山东
北京
天津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