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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有真意 不负满意情(21)|好消息!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再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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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6-29 0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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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
标题:
服务有真意 不负满意情(21)|好消息!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再延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Y0MzIzMg==&mid=2247595748&idx=2&sn=0c32d3bac54e760843c763e1ed920c5a&chksm=fd13ff2bca64763daad114b5d0bc02fb6f7cf91dd12a2df6780d61098ae4ec86530db6fc298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28 16:58
二维码:
-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今年3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下面就跟着深税君
一起“吃透”政策吧!
政策背景
为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2012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支持政策,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政策先后于2015年、2017年、2020年三次续期和完善。
政策问答
?谁可以享受?
享受优惠的主体包括两类:
一类是自用或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物流企业。另一类是向物流企业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出租方。
?什么是物流企业?
物流企业的判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
经营范围: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
二是
责任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
注册登记:在工商部门,也就是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什么是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判定需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同一”仓储设施。
为了鼓励物流企业规模化发展,政策规定,只有同一仓储设施的占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6000平方米)的,才能享受优惠。也就是说,如果物流企业有几处分散的仓储设施用地,虽然面积累加超过了规定面积(6000平方米),也不具备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二是占地面积的判定。
占地面积应当根据土地的实际利用情况进行判断。比如,某物流企业同一仓储设施用地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但是办理了3个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分别为1000、2000和5000平方米,由于这些土地全部用于建设同一仓储设施,合计面积达到了政策规定的6000平方米标准,是符合减免税条件的。
三是仓储设施主要用于储存大宗商品。
大宗商品包括两类,一类是粮食、棉花、化肥、农药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另一类是煤炭、原油、建材、塑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主要储存上述大宗商品的仓储设施才能享受优惠。
四是仓储设施用地的范围包括储存设施用地和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用地两大类。
前者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后者包括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
?
注意事项:
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用地和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减税范围,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申报享受途径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途径一:
在电子税务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中进行减免税信息维护,就能在申报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途径二:
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变更。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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