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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近期热点问答】6月20日~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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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6-28 11: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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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桂林税务订阅号
标题:
【12366近期热点问答】6月20日~6月26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g3NDA1NQ==&mid=2247510756&idx=7&sn=4929681aba4fd27e4e1984f4d733e83a&chksm=fe69b28cc91e3b9aabcff1c1a218b67624d961652c3b10ace05d69a1d2232a1ebbaff5e137d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27 15:59
二维码:
-
一、已经办理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并申请退税,查看退税申请结果的线上渠道有哪些?
答: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者个人所得税APP查看。个人所得税APP的查询路径为:【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退税记录】,可查看当前办理状态,了解退税详情。如果退税申请审核不通过,税务机关会列明审核不通过原因,请您关注税务机关审核结果、及时更正申报、按要求报送补充材料或说明。
二、已经办理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并申请退税,个人所得税APP右上角的【个人消息】出现“【年度汇算提醒】退税审核报送补充材料或说明的提醒”,应如何处理?
答:点开“【年度汇算提醒】退税审核报送补充材料或说明的提醒”,可查看详细的审核意见。检查各项申报信息均无误的,查看【个人消息】中的证明资料上传路径,按路径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后等待进一步审核。
三、已经办理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并申请退税,退税审核不通过,提示存在以前年度汇算应办未办或需更正,应如何处理?
答: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还需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否则会影响2022年度汇算退税。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推荐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快捷补税(适用无境外所得)。如以前年度已办理,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请及时更正申报或向受理您的汇算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有关情况。以上应办事项办理完成后,再重新提交2022年度汇算退税申请。
四、“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为全力配合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审核工作,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
六、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会否超过10万元时,如果要享受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编发:桂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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