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75
  • Tax100会员 32618
查看: 253|回复: 0

【轻松办-视频解读】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冲?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3-6-20 00: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税务
标题: 【轻松办-视频解读】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冲?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zMjUzNQ==&mid=2652256462&idx=1&sn=21f62ad65f9067e70433142221cbcbc7&chksm=8bf99076bc8e1960f3428f08620de195fcf04f895fb28d93cc14e9fe469430ce841954ad4c0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19 17:21
二维码: -



图文版解读来了

经过购销双方确认后的红字确认单,销售方可在红字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红票;或者销售方开具蓝字发票后,蓝字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签”为空、“消费税用途标签”为“未勾选库存”、“入账状态标签”为“未入账”或“已入账撤销”的,由销售方发起红冲,不需对方确认,开具红票。

开具红字发票的操作前置条件: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状态为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无需确认状态。
纳税人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后,点开【开票业务】,点击【红字发票开具】。


点击最右侧【红字发票开具】,进入红字发票业务页面。



点击【去开票】,进入红字发票开具页面。



点击【切换至票面模式】,可切换到票面模式。



点击【开具发票】按钮,提示红字发票开具成功。


温馨提示
收购类发票抵扣勾选后发起红字信息无需对方确认,可以直接开具红票。
往 期 回 顾



制作: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978_168719167132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