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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5月销售额20万元,均为客户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还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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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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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7 05: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南税务
标题: 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5月销售额20万元,均为客户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还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YxNDUwNQ==&mid=2650699941&idx=2&sn=0841ec1920f40ac373e2db77e3347581&chksm=beff02e389888bf5f57ea18ac3c34326371f2473a37bf2cf9aec504515df97bfbfaa658f9e3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16 12:02
二维码: -



咨询:
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销售额20万元,均为客户开具了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吗?我的个别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答复: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您可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但由于您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您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因此,您需要追回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重新开具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方能享受减税政策。如无法追回,则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今后您要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时,如需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意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
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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