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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6-17 04: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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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顺义税务
标题:
速看!近期热点高频问题解答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E5ODk1Nw==&mid=2653491400&idx=2&sn=7ca47e99444541370c5bfeda42f8b952&chksm=80af3e8ab7d8b79c5c6cd8dcce89a234e2ddb8a4410b0ae847cd38ca455df3c250dac0a06ac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16 17:03
二维码:
-
问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答
根据征收方式的不同,办理途径有所不同: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各地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申报纳税。
(2)实行查账征收、非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办理途径有三种:
一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个人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或扫码支付等方式缴纳税款。纳税人可通过大厅注册码方式直接注册并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申报缴税业务;也可先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再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用户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个人三方协议支付、银行端现金缴税、POS机刷卡或扫码支付等方式缴纳税款。
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扣缴功能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银联在线支付、银行端查询缴税或扫码支付等方式缴税。
问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可通过网络渠道如何进行申报?
答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所得网上申报目前可以通过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端和WEB端扣缴功能进行代理申报,也可以投资人或业主自己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上自行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理申报:办税人员登录扣缴端后,点击顶部“经营所得”按钮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缴款等操作。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理申报:办税人员可以登录自然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单位办税”,选择对应的单位,点击“经营所得”进入申报模块进行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缴款等操作。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业主或投资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申报。首次登录需要通过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点击顶部“申报管理”按钮进入申报界面,可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B表)”、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C表)。
问
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答
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由纳税人自行在远程端采集的,纳税人可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更新,再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采集的,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修改。方法一:纳税人可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中点击【修改】按钮更新信息;方法二:由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端自行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再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方法三: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再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具体地点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问
专项附加扣除,员工3月份在APP里删除了一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2月份已经扣除,本月在系统里预算下个月的个税时,系统将1、2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数据清零了,这是政策规定的吗?
答
对系统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删除或作废操作,则当年全部月份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确实会被清空;如纳税人1、2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属实,无需删除,仅需对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如实修改即可。
问
如果员工一年内都没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怎么办?
答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员工如果没有及时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扣缴义务人,以致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的,员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问
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答
纳税人自行在远程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更新,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采集的,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端中点击【修改】,更新填报信息。
问
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
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住房租金信息。若有重叠租赁月份的,则将上次已填报的租房租金的有效期止提前终止,或者新增住房租金信息租赁期起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来源:北京顺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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