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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4)048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报表及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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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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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8 11: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2013042000004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地税二字(1994)048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4)048号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报表及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4-12-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报表及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1994)04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
局,区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我区汇算清缴工作和税源年(季)报的编报质量,区局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季)报表及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经全区所得税专业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报表及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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