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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月底截止,需要补税的千万别逾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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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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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7 01: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个税汇算月底截止,需要补税的千万别逾期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752493&idx=1&sn=b3b03252e8a14c08abfc714ce7c5d1d7&chksm=befad3e7898d5af1c64a1288080d8fe1908424b20f3128dc1f9965a69317c3cd8a895337acb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1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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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收到个税汇算补税提示短信
建议您立即登录
“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
确需补税的
请尽快在6月30日前
办理申报并缴纳税款
根据规定,如果纳税人2022年度已预缴税额<汇算应纳税额,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已依法预缴,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或者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需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也就是说,如果您2022年度已预缴税额<2022年度汇算应纳税额,同时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及时补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PART.1

在两处以上单位任职受雇,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Tips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有两种情况:


  • 对于多处任职的纳税人,每个单位在预扣预缴时都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年度汇算时基本减除费用只有6万元/年,预缴时重复扣除的费用,需要调整,因此,会出现补税情形;

  • 对于多处任职的纳税人,预扣预缴时,每个单位的工资薪金分别单独适用预扣率计算税款;年度汇算时所有单位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税款,导致适用的税率可能高于预扣预缴税率,因此,会出现补税情形。



周女士2022年度内同时在A公司和B公司工作,其中在A公司全年共取得10万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享受其他各项扣除合计3万元;其在B公司全年共取得8万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
因此:

A公司2022年度内为周女士预扣预缴个税:(100000-60000-30000)*3%=300元
B公司2022年度内为周女士预扣预缴个税:(80000-60000)*3%=600元
周女士202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0+80000-60000-30000)*10%-2520=6480元
综上所述,周女士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6480-600-300=5580元

PART.2

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适用的税率高于预扣率。
Tips
对于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上一任单位和新任职单位在代扣个税时,均按照纳税人在本单位取得的收入来适用对应的预扣预缴税率。在年度汇算时,两处所得的收入加总计算,适用的税率可能高于预扣预缴税率,因此产生补税。

赵女士2022年1-6月在A公司任职,共申报工资薪金收入6万元(无其他收入),缴纳个税900元;
由于对自己的职业目标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赵女士在年中跳槽到了B公司,7-12月共申报工资薪金收入6.6万元(无其他收入),缴纳个税1080元。
纵观全年,赵女士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2.6万元,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6.6万元,适用10%税率(高于预扣预缴时3%的税率),全年应缴纳个税4080元。
因此:
赵女士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4080-900-1080=2100元

PART.3

存在多项综合所得,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适用税率高于预扣率。
Tips
这种情形常见于,每次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时,各项收入都在800元以下,每次预扣预缴时无须缴税,或者收入超过800元适用20%的预扣预缴率,但是到了年度汇算时,需要全部计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适用的税率可能高于预扣预缴税率,所以可能会产生补税的情形。

蒋女士2022年在A公司任职全年取得40万元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还在B公司取得了劳务报酬2万元。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
因此:
A公司2022年度内为蒋女士预扣预缴个税:(400000-60000)*25%-31920=53080元
B公司2022年度内为蒋女士预扣预缴个税:20000*(1-20%)*20%=3200元
蒋女士202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0+20000*(1-20%)-60000]*25%-31920=57080 元
综上所述,蒋女士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57080-53080-3200=800 元

PART.4

在预扣预缴阶段,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了规定标准。在年度汇算的时候,需要调减扣除项目或者调减扣除金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因此需要补税。

王先生2022年度在A公司工作,在A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万元,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减除1000元,但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并非首套房贷利率,因此该项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汇算时应调减扣除额。
因此:
A公司2022年度内为王先生预扣预缴个税:(180000-60000-12000)*10%-2520=8280 元
王先生202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180000-60000)*10%-2520=9480 元
综上所述,王先生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9480-8280=1200 元

PART.5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纳税人在年度汇算补充申报收入后,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因此产生补税。
Tips
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的,应当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依法据实申报。

宋女士2022年度在A公司工作全年取得12万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还在B公司取得了5万元劳务报酬,但B公司没有给宋女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
因此:
A公司2022年度内为宋女士预扣预缴个税:(120000-60000)*10%-2520=3480 元
宋女士2022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50000*(1-20%)-60000]*10%-2520=7480 元
综上所述,宋女士2022年度汇算应补缴个税:7480-3480=4000 元

PART.6

年度内同时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如果纳税人已选择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则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无法再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产生补税。
Tips
单位在为员工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税时,会为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月),纳税人在经营所得预缴申报时也会享受基本减除费用,因此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中重复扣除基本减除费用的情形。

田女士2022年度在A公司工作全年取得13万元工资收入,预缴时享受基本减除费用扣除6万元。同时田女士2022年1月注册了一个从事餐饮生意的个体工商户,并在2023年2月办理2022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
因此:
A公司2022年度内为田女士预扣预缴个税:(130000-60000)*10%-2520=4480 元
田女士2022年度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30000*10%-2520=10480 元
综上所述,田女士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应补缴个税:10480-4480=6000 元
以上是一些常见情形,实际上还会有一些特殊情况会造成应纳税款和已缴税款不一致,这也是我们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原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01
若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如您已依法预缴税款,可免予年度汇算;您可选择【享受免予年度汇算】,无需缴纳税款;若您选择【无需享受】,则需要进行税款缴纳。

02
在完成申报后若您有补税金额且不满足豁免政策,请点击【立即缴税】,在确认缴税金额、税款所属期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缴税】,选择银联卡或第三方支付等缴税方式,按照相关提示信息完成缴税。



请左右滑动查看
03
若申报后没有立即缴款,之后确认需要缴款的,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待缴税,点击对应未完成项目选择申报记录并缴纳税款即可。






请左右滑动查看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您的补税金额较大,超过了银行卡设置的网络支付上限。您可以在确认缴税金额界面点击【部分缴款】,分次输入缴税金额后,点击【确认缴税】,选择缴税方式完成缴税,或联系发卡银行调整相关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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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选择由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需要补税的,您可以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将税款交由单位由其一并代您缴税,也可以由单位申报后,您自行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方式缴税。

2022年度汇算申报后,如需补缴税款,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

系统会生成缴税凭证。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等渠道查询缴税情况。

如您符合免予汇算申报的条件,无须申报也无须补税。

补税并不意味着税负上升。补税实际上相当于把预扣预缴阶段少缴的部分放到了年度汇算阶段来补缴,所以并没有多缴税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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