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北省2013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冀科高函[2014]5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河北省2013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冀科高函[2014]5号
全文有效
2014年3月4日
各设区市科技局,定州、辛集市科技局:
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开展好我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参加免税资格审核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真填写“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申请表”(附件1),认真核实孵化器上报财务、场地、在孵企业等信息。
二、对辖区内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14年3月1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孵化器名单“国家级孵化器免税资格确认表”(附件2)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后报省科技厅高新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其它材料一式两份。
三、凡在免税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孵化器,一经发现除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要求进行处罚外,科技部、省科技厅还将取消其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两年之内不许重新申报。
联系人:孙东伟
联系电话:0311-85879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