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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10〕280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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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sdy-sfcx.shui12366.com/xjsf/html/zw.html?#OgE+WPnxGbcFYqdt3VFpcg==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地税字〔2010〕280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字〔2010〕280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11-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地税字〔2010〕28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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