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0
  • Tax100会员 33189
查看: 656|回复: 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4) 033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税制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旅游企业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0-6-18 11: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xjgsww/ContentSearchBLH_showContent.do?id=1650000002013042000015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新地税二字(1994) 033号
文件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地税二字(1994) 033号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税制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旅游企业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4-11-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地税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税制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旅游企业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
新地税二字(1994) 03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新财外字(1994)056号“转发财政部《关于税制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旅游企业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新财外字(1994)56号“转发财政部《关于税制及外汇体制改革后有关旅游企业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的通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