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74
  • Tax100会员 32548
查看: 603|回复: 0

“个人票夹”来了!用票体验更舒适!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3-6-15 01: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山税务
标题: “个人票夹”来了!用票体验更舒适!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c1NDQwMA==&mid=2651679695&idx=3&sn=7f0e31801866a2b9c67c9bb285afb05e&chksm=811ddc40b66a5556130c7b1cb5f5c5fd4eb0c34f4855d6a5b1b51b2f7ca6e6b09cdf1951017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14 11:32
二维码: -







近期,个人所得税APP推出了【我的票夹】功能,自然人用票更便捷。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自然人个人票夹?
自然人个人票夹是依托个人所得税APP,按照“一人式”的理念实现自然人发票信息实时智能归集的应用场景。下面,我们将进一步为大家介绍它的优点和使用方法。

二、自然人个人票夹的优点
自动归集,在线展示:自然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的数电发票及纸质发票,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标识进行归集,在票夹中展示。
☆ 功能强大,方便快捷:提供拒收、查看发票票面、发票下载、导出、定向推送等多项功能;可进行批量拒收或导出发票清单。
☆ 扫码开票,安全高效:提供统一规范的扫码开票应用程序,官方渠道更加安全(可提前维护发票抬头信息、有效减少开票信息录入错误、缩短开票等待时间、规范取得发票途径、方便报销使用等)。


三、如何使用个人票夹?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税】——【发票管理】——【我的票夹】,进入发票列表页。



页面默认展示自然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的数电发票及纸质发票。通过“我购买的”/“我销售的”对自然人获取的发票进行区分,在发票列表以小标签形式展示发票基本信息。


点击右侧【筛选】,支持通过“开票日期”“发票状态”“拒收状态”“发票类型”四种条件进行筛选,同时支持通过销售方或购买方名称进行模糊查询。



点击右上角【批量管理】,可发起批量操作。进行批量拒收或导出发票清单,左下角显示价税合计金额。


点击发票卡片即可查看发票详情,同时支持查看发票票面、下载等操作。



注意
自然人可将本人作为受票方取得的数电发票(不包含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在明确推送理由后定向推送至任职受雇单位税务数字账户的【收票箱】。定向推送发票的范围为自然人取得的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正常”状态的发票(已红冲发票,已作废、拒收发票均不支持推送)。



向右滑动查看更多

推送后,接收单位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入【税务数字账户】——【收票箱】进行查阅。


四、如何进行扫码开票?
自然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发票管理】——【扫码开票】功能进行开票。扫码开票方式有2种。
1
?
基础信息二维码开票流程:
① 销售方出具二维码
② 购买方扫码填写抬头信息
③ 销售方点击选择购买方提交的信息
④ 销售方完善交易信息后开票成功
2
?
交易信息二维码开票流程:
① 销售方填写发票开具相关信息
② 销售方生成交易信息二维码
③ 购买方通过扫码补充抬头信息后自动开票
注意
基础信息二维码可打印后长期使用,交易信息二维码生成后仅24小时内有效。
以下,我们以基础信息二维码开票为例介绍具体操作:

购买方操作
自然人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描开票方二维码(开票方生成二维码的操作可查阅中山税务公众号推文:《数字化电子发票指引?|扫码开票功能“上新”啦!》),进入购买方信息填写界面,界面展示开票方基础信息,自动带出自然人已添加的发票抬头列表(可以通过【发票抬头】功能进行维护)。确认对应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开票。



向右滑动查看更多

销售方操作
购买方信息将同步至销售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销售方根据交易双方不同的开票需求完成开票。





向右滑动查看更多

五、常见问题
Q1


自然人个人票夹的发票票面与单位纳税人税务数字账户票面一致吗?
自然人个人票夹展示的发票票面与单位纳税人税务数字账户展示票面一致,可在发票详情内点击【查看发票】查看发票详情。


Q2


为什么我刚刚开具的发票在个人票夹中没有显示?
第一种可能是开具的为税控发票。第二种可能是在开具时未勾选“自然人”标识、未填写或填写了错误的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第三种可能是系统出现延迟,请耐心等待。若较长时间内仍无法在票夹内查看该发票,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反馈。



THE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东凤税务分局
编发:中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113_168676352290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