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91
  • Tax100会员 27996
查看: 104|回复: 0

物流企业符合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条件的,应如何办理减免税申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9071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071
2023-6-14 16: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支持物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相关问答
问:我公司符合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条件,应如何办理减免税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证明资料?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纳税人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你公司可在本地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进行减免税申报,但需根据5号公告的规定,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往期回顾

税务总局新媒体、四川税务联合制作
721_168673140872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