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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十问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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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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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4 12: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十问十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610654&idx=2&sn=456f508fbec16b3652bb5df5cfad0d14&chksm=f950f8bcce2771aa1af78c07e1cc60af3a7632d83e9bd148575cbd6b88dfcf04cf19c6e5ddf7#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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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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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知识问答新鲜出炉啦!
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呢?
快往下看吧!
Q1
什么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Q2
如何计算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从业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季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季初从业人数”填报开业时从业人数,“季初资产总额”填报开业时资产总额。季度中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季末从业人数”填报停止经营时从业人数,“季末资产总额”填报停止经营时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填报单位为人民币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Q3
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可享受优惠政策。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按照政策标准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

Q4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便捷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其他手续。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基础信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信息系统将利用相关数据,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Q5
新办企业当年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Q6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
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一经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Q7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是否要补缴税款?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Q8
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是否可以同时叠加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是指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均属于减低税率类优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同时叠加享受。

Q9
当“高新”遇上“小微”,企业该如何选择呢?选择优惠可以在年中或汇算清缴时发生变动吗?
小微企业优惠和高新企业优惠可以自行选择,从优享受。
  一般来说,当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满足小微企业优惠标准时,小微企业的减免税额比高新技术企业更为优惠。
  当高新技术企业在前期预缴时,已通过直接填写申报表的方式享受了小微企业优惠,但在某一季度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再符合小微企业优惠的标准,则企业可在当期申报时再选择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方式,对前期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统一按15%的高新优惠税率计算,按当期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预缴税款或汇缴补税即可。

Q10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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