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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城税“释”丨小规模纳税人5月开具了3%的普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能享受免税优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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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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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3 03: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遵义税务
标题: 红城税“释”丨小规模纳税人5月开具了3%的普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能享受免税优惠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AyMjk0MQ==&mid=2657285495&idx=6&sn=c6b672aa3e49d9463c5cc426613fd093&chksm=844814c5b33f9dd3a9056885543aa05bdefad39e61737ed39b0aa8ea776191ea75dbcc81414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12 18:01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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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按照习惯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实际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请问我能够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如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遵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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