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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土两税征期来了,应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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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6-12 15: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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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丽江税务
标题:
房土两税征期来了,应如何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yMDc2NjUwMw==&mid=2247510447&idx=1&sn=c57c119755ba4d8d20708e8b608ae242&chksm=f9e7bce7ce9035f134c43e5c12a0c683d894961c936e73ba0d9ed9169166b5e46e7335d1347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7 17:40
二维码:
-
房土两税
如何申报?
2023年6月1日至6月15日是云南省所属期2023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的征期。征期已到,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房土两税应如何申报吧!
哪些纳税人需要缴纳房土两税?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
房土两税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云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上、下半年两次申报纳税。
上半年
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为
6月1日至15日内
;
下半年
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为
12月1日至15日内
。
房土两税有没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征收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按
50%
征收。
如何办理房土两税申报?
第一步:
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申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税源信息采集】
第二步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新增税源】提示是否新采集税源信息,确定后逐项录入基本信息(*为必录项)→【提交】。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税源信息采集】→【新增税源】确定后逐项录入基本信息(*为必录项)→【保存】
第三步
【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申报列表】
→选择正确的所属年度和税款属期:
按半年(上半年)
,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点击提交
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勾选需要申报税源→确认申报
点击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系统会根据企业性质自动预填“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请根据企业状况进行核实)核对后点击提交
点击
【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选择减免政策后点击提交
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
【申报】→【确定】
→申报成功后跳转划款界面,选择后进行税款缴纳。
END
供稿|华坪县税务局
审核|市局征管科、市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统筹|赵菊英
初审|
和文宏
复审|
杨光鸿
终审|
沙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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