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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税邮驿站”代收社会保险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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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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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2 14: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内江税务
标题: 关于全市“税邮驿站”代收社会保险费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Tg1Nzg0MQ==&mid=2247507859&idx=1&sn=5a2f34a4d6b35c3699b604ed0d7b2a31&chksm=fd1e2a4dca69a35b7fab434f97022c47bed985c9f95bce82a87a33e1369b7d6349011770734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9 18:01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江市分公司
关于全市“税邮驿站”代收社会保险费的通告
为优化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推进全市“社保缴费一公里服务圈”建设,实现自然人社会保险费“就近缴费”的目标,内江税务与内江邮政倾力合作深化“税邮驿站”功能,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税邮驿站”(邮政网点)开通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代收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代收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代收方式:“税邮驿站”(邮政网点)选择使用社保费代收客户端(仅限城乡居民两险)、邮政金融渠道、税务公众号二维码等三种渠道的任一方式进行代收。
三、代收网点:全市范围内所有邮政网点均可办理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缴费。
四、其他事项
1.通过邮政代收客户端缴纳的城乡居民两险,邮政网点可当场打印代收凭证。
2.全市原各商业银行、微信、支付宝、税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缴费渠道的社保缴费功能不变。
3.咨询监督电话:市税务局0832-2212366;市邮政公司0832-5026092。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2023年5月31日


内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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