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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质量发展】拍卖涉案房产交易税费更明晰 “法院+税务”联动备忘录签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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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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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2 14: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肇庆税务
标题: 【推动高质量发展】拍卖涉案房产交易税费更明晰 “法院+税务”联动备忘录签约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zIxNTM3OQ==&mid=2649529430&idx=1&sn=a0f6f7ff6da34fe0ca4e4418783c786e&chksm=8319bc2ab46e353ce9ec0982e39b3cf6ff16ed61d193ee3c47aa15544201f1e4161d8d377ed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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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09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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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涉案房产交易税费更明晰
“法院+税务”联动备忘录签约啦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备忘录签约仪式,双方联合签署《关于司法拍卖房产涉税事项执行联动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深入推进司法拍卖的信息共享和司法合作。

《备忘录》涵盖税费缴纳主体、房产询价及税费种类税率的确定、税费测算及征缴、信息共享等六大方面内容,为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和税务机关开展司法拍卖的信息共享和司法合作提供了规范指引。
《备忘录》提到,人民法院在拍卖涉案房产前,应发函告知主管税务机关拟拍卖涉案房产的情况,并在拍卖公告中予以披露买卖双方(即买受人及被执行人)需要承担的税费种类及税率情况,此举将有利于解决司法拍卖税费测算难、税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高竞拍者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提高网拍标的物的成交率。

同时,为解决买受人先行垫付有关税费问题,《备忘录》规定,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即可向执行法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退付税费,买受人无需再另行通过合法途径追偿,大大降低交易成本,解决买受人的顾虑。
供稿:肇庆市税务局法制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办公室

来源:广东税务
供稿:肇庆市税务局办公室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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