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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2023年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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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标题: 2023年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必须一致!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12 00:07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E1OTk4NQ==&mid=2650924935&idx=1&sn=67da14b25aedce5564e77ad43d06a4a4&chksm=f75f5d99c028d48f73192de877edde8331c2021a049e0875f43d7b861652aa844eb38f6a4776#rd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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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住房公积金,无论是个人负担部分还是公司负担部分,在个人满足提取条件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后,通常会定期(如一个季度)自动转入个人账户。
因此,对于员工个人而言,公司负担的这部分住房公积金,从某种意义上也会成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越高(不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个人获取的这种“隐形收益”越明显。
但社会保险,基数高低在缴费的当下,个人的直观感觉似乎对本人收益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养老保险对个人未来的获益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从征管体制看,社会保险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征收。
由于这种“眼前收益”的差异以及征收部门的不同,实务中总有些企业就想借此打“擦边球”——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让员工尽可能获得当下“满足感”),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减少公司的社保成本支出)。所谓“民不举,官不究”,只要未被关注,这种操作也确实让企业和员工获取了各自的“利益”。
然而,这种状况在2023年将会发生根本转变!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合并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23〕14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注: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合并办理,申报完成后由市级人力社保部门将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用人单位以职工2022年度(注: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月平均工资(注:年终奖要计入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平均工资的基数)作为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依据。人力社保部门、医保部门和公积金部门核定缴费工资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缴费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若某员工在2022年度在本公司任职不足12个月,且当前还在本公司任职的,其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通常按该员工2022年在本公司实际工作月数计算;若某员工是本公司2023年度新入职员工,且当前还在本公司任职,其缴费基数通常按该员工入职第一个月发放的工资额计算。
按照上述规定,“基数统一”后,从2023年7月开始,社保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不一致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通知要求,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期限为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7月25日。
还有1个多月的时间,抓紧统计申报……
看看《中小企业税务与会计实务》(第2版),学习更多财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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