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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6-12 1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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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海税务
标题:
8612366近期热点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4ODE4MTI3NA==&mid=2247520611&idx=2&sn=fc71a540123deef5fb25390fd2fa451c&chksm=cffdd616f88a5f0074163e345328c951ac98ae323d8e848f11e835e386c4102003cce2a7d60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7 19:08
二维码:
-
问
1.我是一家餐饮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对新出台政策不熟悉,2023年5月2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5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我公司客户为个人,无法收回已开具发票,请问我公司还能够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吗?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15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减税申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为减轻您的办税负担,无需对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换开。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今后您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时,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
问
2.企业安置残疾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能否同时享受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 七、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问
3.高新技术企业在四季度通过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设备、器具,虽四季度到货,但最后一批货款尚未支付且未取得发票,企业是否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汇算清缴申报时是否需要先调增,待取得发票后再调减?
A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题目当中所述情形属于分期付款方式下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固定资产已在四季度到货。因此,企业可以在预缴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二是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对于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发票的,无需调增,否则应予调增。以后年度取得发票后,再对2022年度汇算清缴进行追溯调整。
问
4.电子税务局如何完成实名认证?
答
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侧的卡通小人物即“桂税e点通”的图标下方新增“实名认证”按钮,将鼠标移动到该按钮上,浮动框显示本地实名二维码,纳税人使用手机中的广西税务app扫码可进行实名认证。
问
5.“ 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答
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击该公司这条记录,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等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申诉状态变为已受理;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且属于冒用您个人信息的,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击该公司这条记录,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申诉提交后,您的“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有关该公司的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消息提醒向您反馈,您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异议处理查询”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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