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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6-10 01: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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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速看!近期个税年度汇算咨询热点合集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209487&idx=3&sn=5b9409bdb18c1657d9dd922e8d191961&chksm=88189a68bf6f137ebf6ce178b8f8ef201ed877040d8431ed2f7fd2d99e7a39eaa6f5c917495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9 12:03
二维码:
-
答:两种计税方式:
1.单独计税方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居民个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继续选择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方式
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在选择计税方式时,建议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
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申请人身份信息不正确;
2.申请人提交的银行卡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3.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部门审核时发现有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申请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税务部门无法与申请人取得联系;
5.税务部门向申请人发送的核实信息未得到申请人确认或回复说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号)第四条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答: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举个例子:
小赵 2022 年综合所得收入额=80000+(50000+100000)×(1-20%)+40000×(1-20%)×70%=222400(元)
答: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
如果您确定本人收入纳税记录中有一项或多项从未取得,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先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单位拒不更正或无法联系到单位的,再通过上述渠道进行申诉。
答:如果您发现有误,可进行更正申报或者作废。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情况一:申报成功,但未补缴税款或未申请退税,可以直接更正。
登录个税APP,依次点击【办税】-【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已完成】,选择【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更正】,修改信息后即可更正申报。
情况二:申报成功,退税申请处于“税务审核中”,需要先撤销退税申请,再进行更正申报。
第一步,撤销退税:登录个税APP,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选择【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点击【退税记录】-【撤销退税】,选择撤销原因后提交即可。
第二步,更正申报:回到首页,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未完成】,选择【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点击【申报记录】-【更正】,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正,最后点击【更正申报】即可。
情况三:申报成功且已完成退税或补缴,无需撤销退税申请,直接更正申报后,完成补缴税款或申请退税就可以了。
登录个税APP,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选择【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点击【申报记录】-【更正】,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正即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监审: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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