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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春风促发展 纳税信用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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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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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9 04: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南开税务
标题: 便民春风促发展 纳税信用小课堂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jEwNzE0MQ==&mid=2247677631&idx=1&sn=0e5a1291fe4d32154f8d758c12466dae&chksm=f9a00855ced781438537e28254453d5209f9cd48921e5540b91f6a6764e6ad7db18101fefa2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8 16:33
二维码: -



纳税信用小课堂






(一)
问: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对于纳税信用有什么规定吗?
答:在今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中提到: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在第二批措施中还提到: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二)
问:什么是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
答: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情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
问:可发起“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1.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期间成立的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3月或9月发起申请。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成立的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9月发起申请。
2.发起复评时,选择复评年度为当前年度,且发起人符合纳入信用管理范围条件,符合参评条件。
3.“新设立纳税人复评”原因不与其他复评原因同时选择。

(四)
问:“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结果归属于哪一年度?
答:“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结果,归属于评价结果产生年度,即纳税人成立后第二年。

(五)
问:“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结果在哪里可以查询到?
答:“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结果发布后电子税务局端,纳税人选择查询“当前适用纳税信用级别”、或选择查询2023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均可查到新设立纳税人复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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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南开税务
编发:天津南开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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