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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阳关注 | 注意:纳税信用等级低,这些优惠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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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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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8 03: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阳税务
标题: 阳阳关注 | 注意:纳税信用等级低,这些优惠无法享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zY4NjQ4MA==&mid=2650602341&idx=6&sn=36f061ef2238c7c26dcb752cf818d524&chksm=839698dab4e111ccb36030ae7280d76a520894fa4f825211b33a84ce1661a9836ac710d741f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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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是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一种信用。
纳税信用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A、B、M、C、D五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如果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C、D级,可能无法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一般企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对一般企业,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缴纳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 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政策。
纳税人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符合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均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纳税人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 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 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 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 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2015〕73号文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纳税人申请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2. 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3. 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者D级。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
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已认定的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非营利组织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取消其资格:
1. 登记管理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非营利组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
2. 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 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部门评定的C级或D级的;
4. 通过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和服务活动,变相转移、隐匿、分配该组织财产的;
5. 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 从事非法政治活动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编发:
贵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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