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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民注意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家人代缴这笔费用啦!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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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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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8 02: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桂林税务订阅号
标题: 桂林市民注意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为家人代缴这笔费用啦!具体步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g3NDA1NQ==&mid=2247510501&idx=1&sn=78c122f551e200346efe41229351533b&chksm=fe69b18dc91e389bc1d7cfb7aa06d413b0e8f65fddc54d3ca235015c0ed1aa64110570b2e28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7 19:33
二维码: -

桂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现在可用于代缴家人在广西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以往,个人缴纳居民医保费都是现金支付,现在这笔费用可以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于线上代缴。当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的对象是有要求的。
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帮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代缴居民医保,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代缴人和被代缴人已绑定家庭共济关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也就是说,在代缴之前,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需要为家人办理共济授权,共济授权可通过“桂林医保”微信公众号中的“医保大厅”进入“个人账户共济申请”完成操作。办理共济授权后,再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的“个账代缴城乡医保”进行代缴。
桂林医保提醒您,今年6月30日前缴纳2023年居民医保费的,个人缴费仅用缴纳350元,可享受居民医保财政补助(预计今年财政补助为640元)。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除出生三个月内新生儿外,个人需全额缴纳990元,不再享受财政补助。



来源:桂林医保
编发:桂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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