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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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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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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7 15: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金山税务阿根办
标题: 【12366】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UwMTMzMg==&mid=2650151666&idx=4&sn=dca93d852206722a20062fdf9cb49e80&chksm=88bcd789bfcb5e9f824bc92eab330fbbd22bd102da70bfba3673c554f4620c6b6daa21551ba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5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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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牛
问: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




坐席小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的规定:“一、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一)自动变更登记信息。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各省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以下简称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附件1)。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变更登记信息的,核心征管系统在其恢复正常状态时自动变更。”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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