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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 带你了解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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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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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7 15: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宁波税务
标题: 世界环境日 | 带你了解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TAyNTIzNg==&mid=2650703993&idx=3&sn=47790f7206773c5313062bfdab9a73f1&chksm=83807d42b4f7f454c4ff1e02904cda8ce162ddc89b4ae54245efd858b165fcb0baeb94aa5f6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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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带你了解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的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五年以来,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绿色发展有力推动。
今天就让我们走近环境保护税,学习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环境保护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暂予免征情形: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减征情形:
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2.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税收优惠政策还不少呢,不过请注意,享受这些优惠是有条件的,大家继续往下看吧!


1

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是指纳税人安装使用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监测机构当月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的平均值。
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以及监测机构当月每次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均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

应当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不同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
3

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其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
4

纳税人采用委托监测方式,在规定监测时限内当月无监测数据的,可以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但不得跨季度沿用监测数据。纳税人采用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申报减免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取得申报当月的监测数据;当月无监测数据的,不予减免环境保护税。

学习了环境保护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你是不是还有些许疑问呢?来看看税问小课堂答疑解惑吧!



某企业有多个废气排放口,其中有一个口的废气排放浓度超标,其他排放口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标准50%以下,这种情况下能否享受环境保护税的减征优惠?

不可以。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

某企业因偷排废水而受到行政处罚,但该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低于排放标准,能否享受环境保护税的减征优惠?

不可以。纳税人受到行政处罚情形,不予减征或免征环境保护税。

某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采用委托监测方式监测数据计算申报环境保护税,其中1月有监测数据,2月、3月沿用1月数据。现1月监测数据低于排放标准,申请减征了环境保护税,2月、3月是否还能享受减征优惠?

不可以。纳税人采用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申报减免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取得申报当月的监测数据;当月无监测数据的,不予减免环境保护税。

来源:海曙税务
一审:闻紫羽、沈栩婕 二审:林萍
三审:王东芸 四审:周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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