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42
Tax100会员
3344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官方回复:职工请假参加家长会,工资照发!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66
|
回复:
0
[51社保网]
官方回复:职工请假参加家长会,工资照发!
[复制链接]
李雪
李雪
当前离线
积分
904
3400
主题
3415
帖子
904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904
发消息
2023-6-6 00: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51社保网
标题:
官方回复:职工请假参加家长会,工资照发!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5 07:2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I2MTY2MA==&mid=2652015983&idx=2&sn=3dc73a54e09815df2317494977ee861a&chksm=bda1a59c8ad62c8a10b92a22f21b6f08186980dcd5e4bc0a69273d1aced1b0bfea273096cc69#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相信有小孩的家长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请假给孩子开家长会的情况。
但是你知道吗?
参加家长会可作公假处理,工资照发。
官方回复
请假参加家长会,工资照发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针对北京网民关于“职工参加学生家长会算什么假”的咨询,北京官方5月22日回复称:
依据北京市《关于职工参加学生家长会可作公假处理的通知》:
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的职工,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
参加家长会可作公假处理,工资照发。
这位网民5月11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
职工参加学生家长会算什么假?能作公假吗?具体有明文规定吗?如果用人单位不算公假怎么办?
@北京12345 于5月22日回复称,关于职工参加学生家长会算什么假的问题,北京市通州区回复表示:
经人力社保局核实研究,依据《关于职工参加学生家长会可作公假处理的通知》市劳资字(1980)311号:
为了使学生家长与学校配合,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的职工接到学校召开家长会的通知书后,可持通知书向所在单位领导请假,
经批准
后,可作公假处理,工资照发,评奖不受影响。
同时,回复中也明确了关于用人单位不算公假怎么办的问题,上述回复称,
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权。
在参加孩子家长会算公假这件事上,部分单位也出台了类似规定,
其中多数为教育机构。
一、山东青岛
据山东青岛崂山区政府网站2022年5月消息,《崂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规定,
教职工
凭子女所在学校的家长会通知参加家长会,不作缺勤处理。
二、北京
据北京服装学院于2016年12月发布的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提到凭子女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经部门领导批准可按公假对待。
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于2013年4月发布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暂行规定,教职工凭子女所在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的,请假期不超过1天的,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不扣发工资,计入考勤登记但不累计为事假天数。
四、辽宁营口
据辽宁营口市政府网站消息,营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印发的《市安监局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规定》规定: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分管领导批准,
可按公假对待:
因住宅设施维修、拆迁或搬迁的,一般不得超过2天;
凭子女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干部职工婚前检查一般不超过两个半天。
人社部关于员工请假相关问题答疑
一、职工请事假,单位能否不批准?
可以不批准。
劳动者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类公休节假日和特殊情况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假事宜外,用人单位对假期的批复享有主动权,对于事假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当然,这种主动权必须要求用人单位自身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工请假流程和批复权限,避免制度不明确给自身造成损失。
二、事假是带薪假吗?
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职工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但很多用人单位反映,职工明明临时有事需要休事假,却要求休年休假,是否应当批准?
年休假虽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年休假实现的前提和依据依然是“单位安排”,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职工所在岗位等情况,完善年休假申请审批程序。
完善的年休假申请审批制度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条件
申请年休假的主体资格等认定条件(法律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身情况,是否影响工作等。
2、申请形式
从规范化考虑,单位应要求职工申请年休假采用书面形式,单位制定统一格式的年休假申请审批表,其中包含年休假申请人的岗位、申请时间、休假时间、单位批准栏等内容,作为职工办理年休假审批手续的依据,便于统一安排管理。
3、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
主要有部门集中管理制,如所有职工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统一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或是特定部门报备制,即一般职工申请由本部门领导审批,部门领导申请由公司领导审批,在获准后,将申请批准表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三、事假超过20天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不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如当年的年休假已经享受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这也就要求用人单位对于职工请事假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并交由职工签字确认,避免争议的发生。
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年休假还规定了另几种除外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四个月以上的。
四、请假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因劳动者自身原因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扣发当天工资,扣发标准可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照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全勤奖、年终奖等补充工资,可以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除。
五、口头请假有效吗?
有效但应慎重。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对请假作出相应规定,尽量避免口头请假,而采用书面形式。
如确因急事或突发疾病需要口头请假的,应尽早通知劳动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并将之留存,避免发生争议陷入被动局面。
六、除事假、病假外,其他因特定事由而产生的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单位应如何批准?
婚假、产假、陪护假和丧假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合法权益,
应予维护。
婚假
具体天数为三天,男年满25周岁或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晚婚延长婚假为十天。
产假
一般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各地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
护理假
天数女方生育属晚育的,其男配偶可以享有十天护理假。
丧假
为劳动者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以享受丧假,假期一般为一至三天,另根据路途远近给路程假。
以上虽均为特定事由而产生的假期,
用人单位均必须批准
,但并非全无商量余地,如就婚假、产假、护理假何时休的问题可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但最关键的仍是用人单位应对此作出相应制度加以规范,严格管理,避免争议发生。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新疆
天津
法律法规
山东
广西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