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TAXNOTES
5月3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财政事务部副主任Ruud de Mooij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税收观察站会议上表示,有证据表明,企业避税“可能是宏观层面上的一个实质性现象”。在我们目前的国际税收制度安排下,这是不可避免的,尽管双支柱全球公司税改革计划可能“有很大帮助”。
de Mooij指出,按照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来衡量,低收入国家因利润转移而遭受的收入损失比OECD国家更多。国内生产总值1.3%的损失相当于这些国家企业所得税收入的30%左右。对于OECD国家来说,这个数字略低。
de Mooij表示,研究还表明,对税率差异的反应是非线性的。他比较了两种情况:在第一种情况下,一家跨国企业面临25%的税率,其子公司适用20%的税率。在第二种情况下,子公司面临的税率为10%。在第二种情况下,你有更多的利润转移,但这是不相称的。他补充说大公司比一般规模的公司对税收差异的反应要大得多。在荷兰和卢森堡这两个并不以低公司税税率著称的国家,其他因素——如低预提所得税税率或降低预提所得税的广泛税收协定网络——可以解释利润的流向。企业避税也是制度中固有的,因为财务问题,如通过公司间债务或股权为子公司融资的可能性,以及转让定价。有这么多的服务,这么多的无形资产,是很难定价的。这基本上是一件非常主观的事情——这些资产的分配和定价。所以有很多回旋的余地,这当然创造了规避的机会。
De Mooij表示,各国对避税的应对主要是引入反避税规则和降低税率。然而,真正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是“重新思考整个制度”。经验表明,如果一个避税渠道被关闭,则另一个渠道就会被更多地使用,因此,如果你想解决避税问题,则你必须全面地进行。研究表明,公式化分摊“更不容易出现避税行为”。然而,它可能并不完全有效,因为如果一家公司不能再转移利润以减少其税收费用,则它可能会变得更不愿意在高税辖区投资。因此,不是对利润的竞争,而是对真正的资本没有竞争。而这实际上可能对福利更加有害,因为它实际上影响了资本的实际分配,并导致资本的低效分配。
全球公司税计划的支柱一是朝着公式化分摊的方向发展的。有些人说,这真的是一个小改革,因为它覆盖的公司太少,收入影响太小。de Mooij则表示,我的解释是,这确实是一大步。现在“精灵从瓶子里出来了”,这取决于支柱一如何发展,它可能是决定国际税收制度发展的第一步。 思迈特提醒:利兹大学的税法教授Rita de la Feria也在会上发言,她表示经济的数字化给整个税收制度带来了挑战。这并不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上。例如,增值税因为数字化而受到很多挑战,特别是在网上销售的情况下。然而,在欧洲,更广泛地说,在OECD层面,我们进行了巨大的投资,以使我们的制度适应数字经济,我们已经做得非常成功。剩下的一个挑战是,各国——例如欧洲——不对我们几乎一半的消费征税。而这是一个政策选择。不过,问题是这是一个好的选择吗?而本质上,简短的回答是,这不是一个特别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