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 纸质发票
| 纸电发票
| 数电票
| 数电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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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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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化发票票面样式:1.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2.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3.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
| 1.数电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2.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的,票面左上角会展示特定业务类型字样;3.取消密码区,发票代码、机器编码,发票专用章及企业数字签名,开户银行、银行账户、收款人、复核人可展示在备注栏中。
| 1.票面与纸质发票一致;2.密码区取消发票代码、机器编码等信息,变更为数电票号码与全国统一查验平台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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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平台
|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
|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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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 现场交付、邮寄交付
| 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
| 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
| 现场交付、邮寄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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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 购买方或销售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购买方是否已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开具《信息表》的方式分为两类:①购买方已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②购买方未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 (一)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销售方或购买方可以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确认即开票,销售方无需再进入专门开具模块进行开具红票操作;
(二)购买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录入确认即开票,销售方无需再进入专门开具模块进行开具红票操作。注意:红冲数电纸票时仍需手动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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