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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知识站|年中换岗的你,个税汇算可能要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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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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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山税务
标题: 个税汇算知识站|年中换岗的你,个税汇算可能要补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c1NDQwMA==&mid=2651678986&idx=4&sn=f75e5ceadc80cf1c82f07173e0c0997f&chksm=811dde85b66a579371f849359667f17f944ccc11933a8181de3d575d5d7884fd99665b1ca81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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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已经开始了,我的同事陆续办理了年度汇算,明明大家的工资水平都差不多,为什么不少同事都收到了退税,自己却需要补税呢?
小菲,别着急,我来为您答疑解惑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什么是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预扣预缴税额怎么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回顾完政策要点后,接下来就具体看看您的申报情况吧。

小菲2022年1—9月在A公司任职,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15000元,专项扣除每月合计15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合计1000元。10—12月在B公司任职,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18000元,专项扣除每月合计15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合计1000元。没有其他收入和支出。
预扣预缴环节税款计算
2022年1—9月在A公司任职期间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35000-45000-13500-9000=67500元
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
67500*10%-2520=4230元

2022年10—12月在B公司任职期间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54000-15000-4500-3000=31500元
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
31500*3%=945元

注:由于B公司没有小菲前期的工资信息,因此重新计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重新适用预扣率来计算累计应纳税额。
汇算清缴环节税款计算
2022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135000+54000)-60000-(13500+4500)-(9000+3000)=99000元
全年应纳税额:
99000*10%-2520=7380元
预扣预缴税额合计:
4230+945=5175元
年度汇算应补税额:
7380—5175=2205元
由于小菲你在B公司时预扣预缴环节适用3%预扣率,没有充分扣缴个税,在全年综合所得汇总计算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10%,适用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因此产生补税。


如果您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政策规定豁免补税汇算义务情形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均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并及时缴纳税款。若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常见的补税情形有:
1.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 (5000元/月) 或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2.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 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年度汇算时纳税人需补申报收入产生应补缴税款。
5. 年度内更换任职受雇单位,全年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6. 年度内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已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减除费用6万元。
往期回顾:
1. 个税汇算知识站 | 夫妻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分配?
2. 个税汇算知识站 |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怎么选?
3. 个税汇算知识站|个税APP存在异常记录怎么办?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供稿:所得税科、东区税务分局
编发:中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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