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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无烟日】一起聊聊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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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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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 20: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保山税务
标题: 【世界无烟日】一起聊聊烟叶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NjUyNjczMA==&mid=2247584936&idx=4&sn=8557584c296ab957f5bb468abc05c2ff&chksm=fbc0714dccb7f85bbcf66cb0b92a8504ceb5d3b636ab9cf9a90676b98ac54daac970f494666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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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世界无烟日
一起聊聊烟叶税

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每年的5月31日为“世界无烟日”,2023年世界无烟日全球宣传活动主题为“种植粮食,而非烟草”。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从税收视角深入了解一下烟叶税。
我国烟叶税主要法律法规
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烟叶税缴纳要点

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
2.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3.计税依据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支付价款总额×税率(20%)
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注: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格的10%计算)
实际支付价款总额=收购价款×(1+10%)
烟叶税的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纳税期限
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地点
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世界无烟日 /5.31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支持无烟环境,共建健康美好的未来,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END


来源:保山税务
供稿:昌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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