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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6-2 19: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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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海税务
标题:
8612366近期热点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4ODE4MTI3NA==&mid=2247520453&idx=2&sn=67a7fa39c2109d0280319b7ec92ef780&chksm=cffdd7b0f88a5ea6e2e68330ba6c4b75c5a866fa5c92f27a95b3c1e81bf4f2affcc3fba8b73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31 19:41
二维码:
-
问
1.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问
2.纳税人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事项如何办理?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土地增值税原备案类优惠政策,实行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材料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收优惠事项,应经税务机关核准。
问
3.我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在10万元左右,2023年5月,为客户开具发票时无法确认当月总收入会否超过1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应如何开具发票?
A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您在无法确定当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的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纳税时,如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问
4.电子税务局申报残保金时减免性质代码如何选择?
答
目前电子税务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享受优惠可以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①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35049901”,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②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且小于1%的,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35013601”,减免金额按照应纳费额的10%计算;③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且大于等于1%的,系统自动带出减免性质代码“35013601”,将减免金额按照应纳费额的50%计算。
问
5.电子税务局主体登录,实名关联关系维护模块可以办理哪些人员信息维护?
答
一、发票领用人如果是以企业身份登录的可以办理新增、变更、删除,如需更换发票领用人,需要删除旧人员后新增;
二、财务负责人和法人如果是以企业身份登录,可以进行身份变更,也可以在税务变更登记模块变更。但是两类人的移动号码只能前往我的信息,账户中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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