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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式服务功能指引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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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 18: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阜新税务
标题: 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式服务功能指引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TQ0ODM1Ng==&mid=2247503772&idx=4&sn=4c8ed026f69528732b424a7a6d6e7bb8&chksm=ec2d8757db5a0e413ad51fb6695269308d09034c0e8a1f7644bc1a8a16a836534d9c256dee29#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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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29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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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已开通跨区域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套餐式服务,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式服务”功能,即可办结相关事项,不必专程到经营地线下办理。足不出户就能办、省时省心又省力,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左方套餐业务下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式服务】,该套餐可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纳税人跨区域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可通过此功能申请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温馨提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为即办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进度查询】功能,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保存到本地后可以进行打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纳税人到达经营地后,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可通过此功能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



——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

纳税人因合同等原因需要进行延期的,可通过此功能向税务机关发起延期申请。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反馈经营情况。


温馨提示:到达日期即为报验日期。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纳税人跨地(市、州)提供建筑服务等业务,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温馨提示:“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需要纳税人切换至报验户身份进行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1.点击右上角“企业名称”,展示可切换的关联企业,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等信息,点击“身份切换”进入切换页面。

2.选择“报验项目选择”,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项目选择页面,选择“行政区划(省)”“行政区划(市)”“行政区划(区)”“主管税务机关”,录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点击查询后在列出的需报验项目的操作列进行操作。

本次的介绍就到这里啦,具体的操作指引您可通过“辽税锦囊”小程序进行查看。如您平时遇到其他问题,欢迎通过12366及024-23205098热线电话等渠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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