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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特别关注】美国共和党《捍卫美国就业和投资法案》旨在反击OECD全球税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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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6-2 18: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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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国国会官网
编译:思迈特财税国际税收服务团队
概要
5月25日,美国筹款委员会主席Jason Smith(R-Mo)宣布了一项立法:《捍卫美国就业和投资法案》(以下简称“该法案”),并对拜登总统和财长Janet Yellen在全球税收改革谈判中的工作进行了抨击。众议院共和党人提议,如果外国公司和投资者的国家对美国公司采取域外措施,如OECD国际税收改革计划中的低税利润规则(UTPR),那么美国将提高对这些公司的税率。
根据该法案,美国将对这些国家的投资者和公司的美国所得每年提高5%的税率,为期4年。税率提高的上限为20%,并一直保持到这些措施被废除。虽然该法案文本没有具体规定哪些税将被纳入范围,但在Smith发表的声明中单独列举了双支柱国际公司税制度改革中支柱二的一个关键因素UTPR。
Smith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拜登政府通过OECD的全球税收协议,将就业和税收从美国转移出去,正中中国下怀。尽管拜登总统试图将我们的税收权力让给外国,但筹款委员会共和党人不会让这些政府破坏美国的就业创造者。该法案将要求财政部确定其他国家对美国公司征收的域外税收和歧视性税收。一旦这些税收被确认,财政部长应与相关辖区接触,敦促他们废除这些措施,或以“对等税”的形式采取补救措施。
背景
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包容性框架(BEPS)的近140个辖区在2021年12月20日发布了对年收入至少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MNE)实施支柱二15%全球最低税立法模板。新规则的采用是基于一种“共同方法”,这意味着各辖区不是必需采用这些规则,但如果它们选择这样做,它们必须与立法模板一致地实施这些规则。这些规则包括收入纳入规则(IIR)和低税支付规则(UTPR),UTPR是IIR的辅助规则。UTPR可能允许外国辖区对有效税率低于15%的美国跨国公司征收额外的税,这也是Smith主席和Crapo高级委员之前所述的一个关注领域。在许多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包括,例如重大研发抵免的使用,以及重大FDII的扣除。
欧盟于2022年12月14日批准了一项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从2025年开始实施和适用UTPR。韩国已经在其国内法律中实施了UTPR,其生效日期为2024年。许多其他主要经济体已经发布了实施UTPR的官方计划。
2月10日,Smith给OECD秘书长Mathias Cormann写了一封信,批评支柱二的整体谈判和拜登政府在谈判中的角色。共和党人还于3月24日写信给众议院拨款国家、援外事务及相关项目小组委员会的主席和高级成员,呼吁在2024财年美国国务院和援外事务拨款法案中加入一项政策附加条款,禁止向OECD提供资金。共和党参议员也对美国参与支柱二的谈判提出了抱怨。在5月11日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旨在解决美国制药公司低有效税率的听证会上,共和党成员偏离了主题,对OECD税收协议提出了抱怨,特别是关于作为执行机制的UTPR。财政委员会的共和党人还在去年和今年拜登总统预算案听证会上直接批评了Yellen的谈判。
该法案的主要内容
1、支柱二立法模板
该法案将增加新的第899条,针对域外税收和歧视性税收的补救措施的执行。第899条将适用于提高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率,或提供其他补救措施,适用于部长根据该法案提交的报告中所列的任何外国公民、外国公司和某些外国伙伴关系。
提醒注意的是,根据该法案,部长是指财政部长或部长的代表。
2、域外税
该法案将“域外税”定义为外国对公司(包括该公司的任何贸易或业务)征收的任何税款,该税款是参照任何人(包括任何人的任何贸易或业务)通过任何所有权链条与该公司有关而获得的任何所得或利润确定的,不考虑任何个人的所有者权益,也不考虑该公司对该人有直接或间接所有者权益的原因。
“税”包括任何税的增加,不论是通过提高税率或税基,还是通过限制扣除或抵免,或其他方式实现。外国被视为具有域外税,从该税已颁布或生效之日(以较早者为准)开始,到永久废除或终止该税颁布或生效之日(以较晚者为准)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该域外税的定义似乎描述了支柱二UTPR,但似乎不包括支柱二IIR或CFC制度,因为IIR或CFC制度的征收是由于纳税公司在较低层次的实体中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所有者权益。同样,该定义似乎也不适用于支柱二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因为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是根据纳税公司本身的所得或利润征收的,而不是根据通过所有权链条与该公司有联系的另一个实体的所得或利润征收的。
3、歧视性税收
该法案将“歧视性税收”定义为由外国征收的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任何税收:
(1)该税适用于不被视为来自该外国境内的所得项目(通过将该外国视为美国来确定);
(2)该税是根据净所得以外的税基征收的,而且不是通过允许收回成本和费用来计算的;
(3)该税在实践中或根据其条款,专门或主要适用于非居民个人和外国公司或合伙企业,因为该外国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适用收入门槛、免税或排除,或范围限制,确保实质上所有提供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居民(外国公司和合伙企业除外)排除在该税适用范围之外;或
(4)根据该外国的法律,该税不被视为所得税,或被该外国视为不属于该外国与一个或多个其他辖区之间为避免所得税方面的双重征税而生效的任何协议的范围。
外国被视为具有歧视性税,从该税颁布或生效之日(以较早者为准)开始,到永久废除或终止该税的颁布或生效之日(以较晚者为准)结束。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根据该法案,歧视性税收不包括第871(a)(1)节(对非居民外国人个人与美国业务无关的所得征收30%的税)和第881(a)节(对外国公司收到某些美国来源所得征收30%的税)所述的预提所得税、增值税、货物与劳务税、销售税,或其他类似的消费税,对交易按单位或按交易征收的税,而不是按从价征收,或任何其他由部长确定的类似税。虽然歧视性税收的目标似乎是DST,但该定义也可适用于各国可能已颁布或将来可能考虑颁布的其他单边措施。特别是,外国可能对不符合美国来源规则的所得,或对净所得以外的税基,征收不满足上述例外情况之一的广泛税收。
4、向国会委员会提交报告并与贸易伙伴接触
根据该法案,部长将被要求向适当国会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列出截至提交该报告之日,有一个或多个域外税收或歧视性税收的每个外国国家名单。该报告应包括对报告中所列的任何外国的每种域外税或歧视性税的描述、税率以及该税的颁布和生效日期。该报告应在该法案颁布后90天内提交,此后至少每180天提交一次。适当委员会包括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和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以及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
如果部长确定任何外国不再有以前提交的报告中描述的域外税或歧视性税,那么截至报告提交之日,该报告还应包括永久废除或终止该外国的域外税或歧视性税的颁布和生效日期,以及截至该日期,该外国是否有任何其他域外税收或歧视性税收。
部长还将被要求与报告中包括的每个外国开始“加强双边接触”,以表达美国对违反双边税收协定和国际税收规范的税收政策对贸易和经济的不利影响的关注,敦促废除针对美国人的域外税收和歧视性税收,并向每个外国提供将采取的补救行动。
根据该法案,外国征收的单一域外税或歧视性税的存在,似乎足以使该外国被列入报告,并受到下述后果的制约。
5、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税率的提高
该法案规定,被列入名单的外国适用人员应受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税率提高的约束。适用人员是指属于部长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供的报告中所列的外国公民的任何个人(美国公民或居民除外)、在该外国设立或创立的任何外国公司(不包括第245A(b)节中定义的拥有10%股份的特定外国公司)或受该外国所得税法管辖的外国公司,以及在部长规定范围内的某些外国伙伴关系。外国是指外国或外国的附属领土或属地。不包括美国的任何属地。
根据该法案,以下类别将被提高税率:
(1)所得税
第871(a)(1)节—对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无关的所得(不包括资本利得)征收30%的税;第871(a)(2)节—对在美国停留183天或以上外国人的资本利得征收30%的税;第871(b)节—对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有关的所得征收分级税率,每个税率在第1节下生效;第881(a)节—对与美国贸易或业务无关的外国公司的所得征收30%的税;第882(a)节—对在美国境内从事贸易或业务的外国公司的所得征税,根据第11节生效的每个税率;以及第884(a)节—与分支机构利润税有关的纳税年度的股息等值金额的30%的税。
对非居民个人的实际关联所得适用提高的税率,仅限于美国不动产权益的收益;对于所得税,税率的提高应就纳税年度开始的日期来确定。
(2)预提所得税
第1441(a)和1442(a)节—对非居民外国人(第1441(a)节规定的14%的税率除外)和外国公司分别征收30%的预提所得税;第1445(a)节—处置美国不动产权益(如第897(c)节所定义)所实现金额的15%;第1445(e)节所述的任何处置或分配。
对于预提所得税,税率的提高将根据支付或处置的日期来确定。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税率的提高将在提交第一份列出外国名单的报告之日开始的180天期间的第二天生效。上述类别的所得税和预提所得税税率最初将提高5%,4年后最多提高到20%,这取决于一个国家被列入报告后的时间长度。
税率提高的幅度如下:在适用于该外国的日期开始的1年期间未5%;从上述期间结束时开始的1年期间(即第2年)为10%;从上述期间结束时开始的1年期间(即第3年)为15%;从上述期间结束后的任何时间(即第4年开始)为20%。
如果部长确定报告中所列的外国不再有任何域外或歧视性税收,那么在该日期之前提交的任何包括该国家的报告将不考虑该日期之后开始的任何纳税年度,或支付或处置。
6、其他补救措施
该法案还包括对征收域外税收和歧视性税收名单国家的其他补救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授权总统禁止联邦政府从被列入名单的外国人那里采购,或进行商品或服务的采购,指示财政部长评估是否与被列入名单的外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或参与有关更新与被列入名单的外国双边税收协定的谈判,并指示美国贸易代表和商务部长评估是否与该外国签订任何自由贸易协定或行政贸易协定。
该法案还规定,财政部有权在必要或适当时发布条例或其他指南,包括对该法案的适用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防止规避该法案的目的。
美国相关政党人员对该法案的声明
美国相关政党人员对该法案发表了声明:
1、美国筹款委员会主席Jason Smith的声明
5月25日,美国筹款委员会主席Jason Smith在声明中指出,他预示了如果全球税收协议取得进展,则筹款委员会共和党人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他表示:作为众议院中唯一的贸易和税收起草委员会,筹款委员会拥有各种工具,可以用来阻止那些试图伤害美国工人和企业的“坏分子”。如果这些破坏我们税收主权的企图继续下去,那么我们仍然准备援引额外的税收和贸易反制措施。
2、财政委员会高级成员Mike Crapo的声明
5月25日,财政委员会高级成员Mike Crapo发表声明支持该法案,并鼓励在美国有业务的外国公司向其政府申诉,以阻止税收制度修改。Crapo表示,我支持Smith主席和筹款委员会共和党人努力采取措施,劝阻外国以不符合美国法律和我们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向美国公司征税和征收美国收入。如果其他国家着手实施域外或歧视性税收,国会将被迫采取补救措施以保护美国利益。我将继续与我的共和党同事合作,研究最有效的选择,以保护美国对我们税收政策的主权。Crapo表示,为了确保这些补救措施永远不会生效,我强烈鼓励在美国有业务的外国公司积极向其外国政府申诉,以终止这些域外和歧视性税收。
3、财政委员会主席Ron Wyden的声明
5月25日,财政委员会主席Ron Wyden发表声明指出,2017年,共和党人通过了税法,创造了新的激励措施,将工作岗位和利润转移到海外,他们抵制了确保跨国公司缴纳公平份额的一切努力。现在非常清楚的是,世界正在推进国际改革,旨在阻止公司税的逐底竞争,但尽管如此,共和党人还是试图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Wyden表示,这种做法最可能的结果都是对美国企业和工人不利。在短期内,仅仅提出该法案就意味着财政部在与其他国家的谈判中更难为美国利益辩护。从长远来看,美国会因为众议院共和党人提出的新税而失去投资和就业机会,而这些税不太可能阻止其他国家推进国际税收改革。最终,美国工人和企业将因这种做法而受到损害,我希望我的共和党同事能够重新考虑他们在这方面的反对意见。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实施支持美国工人、投资和创新的国际税收改革。
4、众议员Carol Miller的声明
5月25日,国会女议员Carol Mille发表声明表示:共和党多数派将永远支持美国企业和工人。尽管拜登政府无视国会,在没有OECD必要授权的情况下谈判达成了一项摧毁美国公司的协议,但筹款共和党人团结一致,向任何希望对美国公司非法征税的国家发出了一个信息:你最好三思而后行。
5、美国财政部发言人的声明
5月25日,财政部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支柱二协议通过确保所有MNE的收入面临相同的最低税率,为美国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无论它们在哪里运营。财政部仍然致力于与我们的伙伴合作,加强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合作。
思迈特提醒
截至目前,138个辖区已达成共识实施双支柱计划。虽然拜登政府最终承诺美国将实施该计划,但关于双支柱设计的谈判在特朗普政府时期就开始了。支柱二将确保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其运营所有辖区按15%的最低有效税率纳税。其主要征税规定是GloBE规则,其中包括收入纳入规则(IIR)和UTPR。然而,各国可以自由地采用符合GloBE规则的国内最低补足税。这些税收将在GloBE规则之前适用。根据这些规则,如果MNE集团的最终母公司所在辖区没有采用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或IIR,则另一个国家可以采用其UTPR作为辅助规则。美国可以采用国内最低补足税,或者改革其全球无形低税所得(GLITI)制度,使之与国际税收制度保持一致。但在此之前,一旦其他国家的规则生效,它们可以将其UTPR适用于美国MNE的低税利润。
5月25日,一位了解此事的IRS官员在接受TAXNOTES采访时表示,美国可能会权衡其支柱二的选择,其中可能包括将公司替代性最低税(CAMT)转换为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然而,美国的行动将取决于OECD发布的进一步征管指南。而美国国际商业理事会的Rick Minor表示,该法案还针对支柱一下的单边措施。支柱一包括对大型MNE在其有特殊联结度的辖区获得一些剩余利润进行公式化的重新分配。这些国家将对这些利润拥有征税权。为了行使这一征税权,各国同意一项“停止和回滚”条款,放弃现有和未来的单边措施,包括数字服务税(DST)。然而,包容性框架还没有确定这些单边措施。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都认为DST是对美国企业的歧视。美国已经威胁要对实行DST和类似措施的国家采取报复性贸易行动。理事会清楚地传达了其对支柱一中DST/单边措施条款在该后期阶段缺乏具体性的失望,以及UTPR有可能破坏包容性框架项目试图实现的国际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并强调国会是这个过程中的利益攸关方。我预计名单上还有更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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