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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上税语] 上市公司收税务处理决定书未及时披露,深交所发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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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陇上税语
标题: 上市公司收税务处理决定书未及时披露,深交所发监管函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1 07:58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NTk2ODk2Mg==&mid=2247493103&idx=1&sn=27ca4439544647698ae2bbe824cf90b2&chksm=ec492c42db3ea554893dee452f37a0c2e07c00f6b30b3999198ab4f159dde8270265b8759fc6#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年报。年报显示,你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苏园税稽处[2022]308号),称你公司2017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少交税款及滞纳金2,700.67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2.57%。你公司于2022年11月缴纳了税金。
你公司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7.7.6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 年 5 月 31 日
  
相关链接:补缴税款2,700万,经复议税务处理决定书撤销,详情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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