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77
  • Tax100会员 33110
查看: 194|回复: 0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是什么?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3-6-2 17: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郑州税务
标题: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是什么?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E0MDg2Ng==&mid=2652934086&idx=6&sn=dbe4e03c38f046572f0715543375fbeb&chksm=8b97c2abbce04bbdca9cd2c7c84d0e6cc7f74814222bca061c45142efeb8874eda283b15e01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31 17:55
二维码: -

咨询: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是什么?

答复: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我们所称的1.5万是“起付线”,8万是限额,也就是扣除上限。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分别计算扣除额。即8万元限额可以累计。假设一个家庭中有夫妻和一个未成年子女,若选择大病医疗都由父亲扣除,那最高上限是3个8万元,共24万元。

若您想查询扣除金额,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当然也可以根据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上的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填写。
了解更多税费资讯
敬请关注郑州税务微信公众号


编发:郑州税务
来源:河南税务新媒体
148_168569941554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