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834
Tax100会员
32691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福建
›
点进来!这些数电票热点问题能帮到你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21
|
回复:
0
点进来!这些数电票热点问题能帮到你
[复制链接]
福建政策君
福建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9489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9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39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948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9399 积分
积分
19489
发消息
2023-6-2 17: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龙岩税务
标题:
点进来!这些数电票热点问题能帮到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c3MjgyNw==&mid=2650180076&idx=1&sn=e2cf4e4173cd2799809ee9bab9090430&chksm=88999d98bfee148ef4f52d731cc547e14701bdb6bb6c2d4df7751057a87494e739752e3ab3f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6-01 16:45
二维码:
-
点击上方“蓝字”,轻松关注我们
Q1
新办纳税人数电票票种是否可以线上申请?
答: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新办企业套餐中选择是否核定数电票票种。
Q2
身份认证频次是否只有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才会显示该功能,才可以修改?最长的认证频次设置是多少?
答:身份认证频次仅有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才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可通过“开票—身份认证频次设置”进行设置,最长可设置24小时。
Q3
已经在税务数字账户内勾选确认了,但是增值税申报表上无法同步进项数据,如何处理?
答:若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在勾选完成后,需要完成统计确认步骤,不然会导致申报时附表带不出数据,如果已经统计确认完,重新点击【读取】带出数据。
Q4
成为数电票开票试点纳税人后,还需要在税控设备上操作汇总上传和反写监控吗?
答:如果仍使用税控平台开具纸质发票的,需要在税控设备上进行汇总上传和反写监控;如果使用电票平台开具纸质发票,则无需进行汇总上传和反写监控。
Q5
数电票左上角的动态二维码要用什么软件扫描?
答:带有二维码扫描功能的软件均可。
Q6
已是企业的办税员,现在要授权为开票员,是在新增办税人员模块办理还是在现有办税人员模块增加这方面的授权就可以?
答:若之前已经是企业办税员,现在要授权为开票员,可通过2个途径进行授权:
(1)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授权,路径为“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进行添加,添加后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进行确认;
(2)自然人发起申请,路径为“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申请企业授权”选择开票员,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进入“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点击通过,即可。
Q7
销售方4月底开具红字确认单,购买方5月才进行确认,那购买方什么时候做增值税进项转出?
答:5月份。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的,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红字信息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在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的72小时内未确认的,该流程自动作废,应重新发起流程。
(来源:福建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