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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合同陷阱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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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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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5 05: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长沙税务
标题: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合同陷阱需警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zUwMDY3OQ==&mid=2653154934&idx=5&sn=a243a2265316c1749f5d6567e9929fe8&chksm=8033d11eb7445808f1b91fc1359c9f6d79c80439b4d0f25809e60503878afd5d72cec66358e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2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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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值求职季
高校毕业生即将走向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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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很重要
如何警惕陷阱
一起来看看

你知道劳动合同
必备条款包括哪些内容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劳动者签订时千万多加留意!


除此之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 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有的以少缴税款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

  • 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




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慎重对待,不可草率签订。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特别要高度警惕其中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防止掉入陷阱,难以维权。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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